关于生活垃圾焚烧供暖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的生物质能问题

  我们公司是专门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企业。在刚刚发布的《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》中,鼓励“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供暖”,请问 生活垃圾焚烧是否属于“生物质能”范畴,是否在鼓励的范围之内?如何理解“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、垃圾、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?”“生物质发电补贴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”中是否包含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补贴?

  根据《可再生能源法》,“生物质能,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、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”。生活垃圾中的有机部分属于城乡有机废物。利用生活垃圾有机部分焚烧转化成的能源属于生物质能范畴,属于鼓励的生物质能供暖范围。

  二、关于如何理解“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、垃圾、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”

  结合《通知》中上下文,此处“生物质锅炉”不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,主要指上文提到的专门以农林生物质、生物质成型燃料、生物天然气为燃料的生物质供热锅炉。

  三、关于“生物质发电补贴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”中是否包含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补贴

  《通知》中的“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”包括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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